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为:
1、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1栋-1005号沈丽平(532524196601181523)摊位8月15日销售的豇豆,克百威检测值为0.12 mg/kg,标准规定克百威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2、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农贸市场谢道奎(532233196808163816)摊位8月17日销售的牛肉(前腿),克伦特罗检测值为1.8µg/kg,标准规定克伦特罗在牛肉(前腿)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经营者采取封存货物、下架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