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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食药监局:19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7-10-13 19:22: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调味品、水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9类食品2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本次抽检糕点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调味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3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银川三人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人禾面包,检出菌落总数值不符合标准。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二)银川爱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的礼物红丝绒夹心面包,检出大肠菌群值不符合标准。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三)银川瑞欣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瑞欣斋老式蛋糕,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值为0.788 g/kg,标准规定为≤ 0.5 g/k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四)青铜峡市宁青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宁青蜂蜜蛋糕,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值为1.581 g/kg,标准规定为≤ 0.5 g/k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五)银川源本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佳普鸡味调味料,检出谷氨酸钠值为6.16g/100g,标准规定为≥10g/100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六)宁夏丝路明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回乡客雪花枸杞,检出菌落总数值为160000 CFU/g,标准规定为≤ 1000 CFU/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七)吴忠市金银滩富裕清真果脯厂生产的富裕清真果脯蜜饯,检出菌落总数值为5300 CFU/g,标准规定为≤1000 CFU/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八)宁夏豆之家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之家豆干,检出大肠菌群值不符合标准。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九)永宁县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嘉旺香辣片,检出菌落总数值为58000 CFU/g,标准规定为≤10000 CFU/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十)宁夏小任果菜篮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牡丹园店销售的黄豆芽,检出亚硫酸盐(以SO2计)值为0.040g/kg,标准规定为≤0.02g/k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十一)中卫市惠之家超市创业大厦店销售的绿豆芽,检出亚硫酸盐(以SO2计)值为0.036g/kg,标准规定为≤0.02g/k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十二)宁夏老丁食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00%纯胡麻油,检出苯并芘值为16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食品检测中心。

  (十三)灵武市伊山河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胡麻油,检出苯并芘值为13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食品检测中心。

  (十四)宁夏伊长寿胡麻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胡麻油,检出苯并芘值为29μg/kg,≤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食品检测中心。

  (十五)银川佳昊园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百合干,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3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食品检测中心。

  (十六)宁夏一品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辣(盐水渍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6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食品检测中心。

  (十七)宁夏宁宝世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杞茗百合干,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38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十八)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同心奇虎店销售的红昊园百合干,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50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十九)银川忆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忆滋味锅巴(膨化食品),检出菌落总数值不符合标准。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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