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9月14日,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9期)》。本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饮料、粮食加工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据公告,本次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其中,抽检饮料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9批次、抽检糕点2批次、抽检酒类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大新县锦绣百龙山泉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新县锦绣百龙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8/14,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0,34,102,31,标准值规定为(n=5,c=0,m=0)。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二)扶绥县新宁生猛海鲜店销售的“车螺”样品(购进日期:2017/7/17),氯霉素检出值为1.53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三)扶绥县新宁生猛海鲜店销售的“花甲螺”样品(购进日期:2017/7/17)氯霉素检出值为181.11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四)龙州县龙州镇综合商场青菜市场陈海冰销售的“生姜”样品(购进日期:2017年7月10日)铅检出值为0.19m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0.9倍。
(五)龙州县龙嘉经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嘉百货超市销售的“西芹”样品(购进日期:2017年7月11日)毒死蜱检出值为0.11m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05mg/kg)高出1.2倍。
(六)宁明县城中镇农贸市场海鲜行24号摊黄春伟销售的“花甲螺”样品(购进日期:2017/7/12)氯霉素检出值为32.29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七)宁明县新宁超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榕峰店销售的“生姜”样品(购进日期:2017/7/12)铅检出值为0.16m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0.6倍。
(八)凭祥市银兴菜市场2号鱼摊(沈虾仔)销售的“花甲螺”样品(购进日期:2017年7月14日)氯霉素检出值为22.68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九)凭祥市银兴菜市场2号鱼摊(沈虾仔)销售的“车螺”样品(购进日期:2017年7月14日)氯霉素检出值为1.88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十)凭祥市银兴菜市场甘美城海鲜摊销售的“花甲螺”样品(购进日期:2017年7月13日)氯霉素检出值为91.70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十一)凭祥市银兴菜市场甘美城海鲜摊销售的“指甲螺(蛏子)”样品(购进日期:2017年7月13日)氯霉素检出值为1.48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市银兴菜市场C-1号何小金销售的“泥鳅”样品(购进日期:2017年7月13日)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产物隐色孔雀石绿之和)检出值为20.8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以上不合格样品如不做特别说明,其检验机构均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