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7>>

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1批次糕点抽检不合格

2017-09-05 17:14: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抽检饮料、调味品、水果制品、肉制品、糕点等17类食品60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本次抽检糕点4批次,1批次不合格;饮料18批次,调味品7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肉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酒类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蜂蜜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金萍果贝贝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日期为20170717的巴哈力蛋糕(规格型号:120/g袋)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铝的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