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7>>

淄博市食药监局抽检139批次食品 3批次不合格

2017-08-16 15:37: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等3类食品139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抽检饮料7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肉制品31批次,粮食加工品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淄博市五老缘山泉水厂生产的天然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aNO2计)检出值0.017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淄博中农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天然弱碱性饮用水耗氧量(以O2计) 检出值9.0mg/L,标准规定为≤2.0mg/L,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淄博资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2,3,2,7,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