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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桓台县食药监局抽检187批次食品 3批次不合格

2017-08-14 17:19: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3类食品18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率98.4%。

  本次抽检肉制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4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调味品28批次,乳制品7批次,饮料1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饼干1批次,罐头2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酒类12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豆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桓台县城区大瑞保健食品商行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0927/160924的破壁松花粉片,铅检出值为0.94mg/kg,不符合Q/DHZY0002S-2016《破壁松花粉片》的规定要求,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桓台喜乐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岛永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0506的西师来糕点(熊猫饼干),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79g/kg,不符合GB2760-2014的规定要求,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桓台县城区凯源炸肉店销售的加工日期为2017年5月13日的炸猪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87mg/kg,不符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的规定要求,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省食药监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对相关产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及时处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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