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4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通报2017年云南省车用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汽油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69%。
据通报,2017年1月至5月,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德宏等五个州市组织开展了符合第五阶段国家强制标准车用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99座加油站经销的201批次产品,经检验,有72座加油站所抽样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72.73%;抽查的201个批次油品中,有28个批次油品实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93%。
其中,抽查87座加油站128批次汽油(92#汽油82批次,95#汽油41个批次,98#汽油5个批次),经检验,92#和95#汽油各有3个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69%,不合格指标主要是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苯含量(体积分数)、甲醇含量(质量分数);抽查的5个批次98#汽油质量全部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移交企业所在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