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7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糕点、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67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
1.饮料1批次,太原市小店区祺康源纯净水厂生产的祺康源桶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n2=8,n3=0,n4=15,n5=0(CFU/250mL),标准值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肉制品2批次,分别为: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山西裕盛肉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张庆乡永康村)生产的水晶牛肉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1.2×106CFU/g,标准值为≤80000CFU/g;山西泽榆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张庆乡杨村)生产的精肉蛋卷中检出氯霉素,检出值为0.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