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17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40批次,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沃尔玛(广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来宾桂中大道分店销售的“茄瓜(茄子)”( 购进日期:2017年5月11日),镉(以Cd计)检出值为0.24mg/kg,比标准限值(≤0.05mg/kg)高4.8倍。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来宾市中汇大洋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青美人椒”( 购进日期:2017年5月11日),镉(以Cd计)检出值为0.31mg/kg,比标准限值(≤0.05mg/kg)高6.2倍。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抽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展开核查处置工作,分析原因并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