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7>>

福建省食药监局抽检13大类食品1230批次样品 不合格6批次

2017-05-27 21:36: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5月27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9期),抽检1230批次食品样品,合格1224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为0.49%。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3大类食品,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和酒类。

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厦门添盛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3日生产的百合,二氧化硫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青岛佳美洋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0日生产的碳烤鱿鱼丝,大肠菌群不合格、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标示为福建省平潭县鲜有味食品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2016年12月09日生产的金海湾目鱼干,亚硫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标示为厦门万珍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2日生产的中虾米,亚硫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杭州超达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06月07日生产的法式樱桃(凉果类),铅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粮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建省建瓯市坡田粮油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5日生产的福泰香米,铬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