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8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通告称,2017年4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蔬菜制品共7大类食品,共24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十八街麻花总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奥德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片米糕霉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五店销售的标称穆增良生产的轷娘娘柴鸡蛋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滨海新区、河西区、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