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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食药监局抽检6类食品11个批次样品 全部合格

2017-05-09 14:01: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5月5日,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7期州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称,近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生产环节小作坊、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共计抽取白酒(含米酒)、米粉、食用油、大米、煎炸油、面制品等6类11个批次样品。经黔东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11批次食品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食品合格信息

序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地址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

食品分类

备注

1

天柱县中等职业学校

贵州省天柱县

煎炸油

20170426

煎炸油

 

2

天柱县中等职业学校

贵州省天柱县

大米

20170416

大米

 

3

天柱县邦洞包谷酒厂

贵州省天柱县

包谷酒

20170228

白酒

 

4

天柱县邦洞镇杨春梅米粉加工店

贵州省天柱县

米粉

20170425

米粉

 

5

天柱县联山群展米粉厂

贵州省天柱县

米粉

20170425

米粉

 

6

天柱县禾香米粉加工店

贵州省天柱县

米粉

20170425

米粉

 

7

天柱县北部鼓楼榨油厂(杨仁蒲)

贵州省天柱县

菜籽油

20170413

菜籽油

 

8

天柱县鼓楼榨油厂

贵州省天柱县

菜籽油

20170423

菜籽油

 

9

天柱县新兴粮油经销店

贵州省天柱县

菜籽油

20170408

菜籽油

 

10

天柱县小梅鲜面店

贵州省天柱县

生湿面

20170426

湿面

 

11

天柱县小梅鲜面店

贵州省天柱县

挂面

20170425

挂面

 

 

检验项目及依据

一、白酒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GB 2757-2012)。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甲醇、铅、氰化物、甜蜜素、糖精钠等项目。

二、食用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总砷、铅、酸价、过氧化值等项目。

三、大米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总镉、铅等项目。

四、米粉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整治办﹝2008﹞3号》。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总铅、二氧化硫、甲醛次硫酸氢钠等项目。

五、煎炸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7102.1-2003)。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砷、铅、酸价、过氧化值等项目等项目。

六、面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整治办﹝2008﹞3号》。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钛、柠檬黄、日落黄、甲醛次硫酸氢钠等项目等项目。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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