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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质监局抽查18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产品 全部合格

2017-03-30 15:46: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9日,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7年一季度绍兴市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产品市级监督抽查结果(发现问题类),抽查了柯桥区、袍江工业区和新昌县等4个地区13家企业的18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产品,不合格0批次。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包装材料时,应认准QS标志,应认真查看标签上标识的执行标准,详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QS)、生产编号、企业标识和商标等,尽量购买质量稳定企业的产品。

使用食品包装产品时应注意产品标示的材质:聚乙烯(PE)、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碳酸酯(PC)和聚丙烯(PP)是现在广泛用于食品的包装的材料,具有无毒、耐腐蚀等特点;氯乙烯(PVC)而且聚氯乙烯树脂中未聚合的氯乙烯单体会对人体有害,不要盛装高温油性食品。

用微波炉加热食品时,要选用带有“微波炉专用”的包装容器。冰箱里的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保鲜膜,而不要用普通的塑料袋代替。保鲜膜的特殊工艺和原料具备良好的透气和保鲜性能,而普通塑料袋使用时间稍长就会使食物变质、腐烂,达不到保鲜的目的。

20171季度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

                                                                发布时间:20173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或批号

生产企业名称

监督抽查时间

检验结论

不合格项目

1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267mm×194mm

2016-12-01

绍兴市峰强塑料包装厂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2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Φ34.2(mm)  材质:PP

2016-12-01

绍兴市袍江腾龙塑料厂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3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φ62.5mm

2017-01-09

浙江昌达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4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200g

2017-01-09

浙江昌达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5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φ 28mm 材质:PE

2017-01-06

新昌县华欣包装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6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φ56mm  材质:PE

2017-01-01

新昌县七星街道鑫源塑胶制品厂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7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108×26(mm)

2017-01-01

新昌县七星街道鑫源塑胶制品厂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8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780ml  材质:PE

2017-01-05

新昌县华欣包装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9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内径:Φ33mm

2016-01-05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鑫州塑料包装厂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10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2.5L

2017-01-01

绍兴市红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11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2.5L

2016-12-30

绍兴市红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12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2.4L

2017-01-04

绍兴众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13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2.5L

2017-01-04

绍兴众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14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2.5L

2017-01-15

绍兴梅林工艺包装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15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2.5L  白酒壶

2017-01-10

绍兴梅林工艺包装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16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3L  PE

2017-02-06

绍兴市古越龙山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17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2.5L   PET

2017-02-15

绍兴市古越龙山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18

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

Φ53.6mm ()

2017-02-01

新昌县旭日塑料包装厂

20171季度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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