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质监局官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规定,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其辖区内工业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并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其中,佛山市天兴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南庄消防设备厂逾期不改正。
序号 | 抽查性质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原报告产品名称 | 复查产品名称 | 原不合格项目 | 复查不合格项目 | 复查结论 | 原报告编号 | 复查报告编号 | 备注 |
1 | 佛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佛山市天兴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南庄消防设备厂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堤田村民委员会“大湾度凼边”地段工业区自编2号厂房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基本功能试验 | 基本功能试验 | 复查不合格 | 电监2016-09-0065 | 电监2016-12-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