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6年12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布2016年下半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情况,共抽查164家销售单位,抽取涉及17类商品的共计262组商品进行检验,合格商品145组,整体合格率为55.3%;不合格117组,整体不合格率为44.7%。
本次对塔城、阿勒泰、博州、哈密、吐鲁番、石河子、喀什等地区流通领域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地产服装、休闲服装、床上用品、纸制品、电线、插座、开关、管材、水嘴、防冻液、润滑油、涂料、护肤化妆品、洗涤类、手机、节能灯等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其中涂料、食品相关产品、日化类商品、休闲服装等4种商品的合格率高于90%,儿童服装、地产服装、床上用品、纸制品、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管材、水嘴、防冻液、润滑油、手机、节能灯等13类商品的合格率低于9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后,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我区市场消费环境。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抽样检验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销售者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抽样检验合格商品及被抽检销售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