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今年以来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分析结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针对风险较高的水产制品制定了专项抽检计划,共抽检产品128批次,其中合格产品117批次,不合格产品11批次。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1、文登市王世鹏水产品店销售的烤鱼片,检出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
2、文登市王世鹏水产品店销售的海米,检出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
3、乳山市九洲水产店销售的即食海蜇头(标称威海经济开发区恒通水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检出铝的残留量不符合标准;
4、乳山市全海水产品超市销售的色虾海米,检出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
5、乳山市寿乐海参经营部销售的烤鱼片(标称山东烟台裕恒源水产生产),检出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
6、文登区海坤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鱿鱼丝,检出山梨酸不符合标准;
7、文登区海坤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海米,检出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
8、乳山市全海水产品超市销售的杂虾海米,检出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
9、文登区河南水产品市场邢爱忠、于复龙销售的海米,检出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
10、乳山市正航水产食品冷藏厂贸易城分厂销售的鹰爪虾海米,检出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
11、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海燕水产店销售的炭烤鱿鱼丝,检出山梨酸不符合标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其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