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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召回105件童装 因PH超标刺激皮肤

2017-01-05 10:39:45 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1月4日消息(记者景明 通讯员陈坚)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获悉,江苏盛南服装有限公司日前召回2016年3月10日至4月8日生产的FUTURINO牌(FUR16G108)女童休闲连衣裙,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105件。

据了解,这款连衣裙下半身梭织面料PH超标,可能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危害身体健康。江苏盛南服装有限公司将在销售门店(南京中商金润发龙江超市)发布召回公告,持有该款产品的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购买门店进行退货、退款,以消除安全隐患,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江苏盛南服装有限公司承担。

江苏昆山检验检疫局服装检验专家陈芹指出,纺织品PH值表示面料中残留的酸碱含量,是影响人体安全、健康的限量指标之一。在服装质量检测中,进口名牌产品也发现过PH值超标。国家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婴幼儿及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的PH值应控制在4.0~8.5,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PH值应控制在4.0~9.0,若产品需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最终产品,PH值可放宽至4.0~10.5之间。

针对部分服装PH值超标的原因,陈芹解释,服装在印染等生产环节需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如果在后整过程中漂洗不充分,又未采取一定的中和措施,就会造成酸碱不当。劣质面料等也会造成 PH 值超标。人体正常皮肤的 PH 值在5.5至6.5之间,服装酸碱度过高,超出皮肤适宜的范围,将导致皮肤表层的天然屏障遭到破坏,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引发皮肤炎症,对人体的汗腺系统、神经系统等会造成损害。

陈芹提醒广大消费者,按照《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划分,纺织产品可分为A、B、C三个安全级别,即婴幼儿(36个月及以内)用品应当符合A类产品的技术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应符合B类产品的技术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应符合C类产品技术要求,在购买纺织产品时要看清产品吊牌中信息。买回新产品后,尤其是儿童、婴幼儿用品,内衣等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纺织产品,不要直接穿用,可用清水漂洗一遍后再穿用,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纺织产品中的有害物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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