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6>>

重庆市食药监局抽检:4批次化妆品含禁用物

2016-11-15 15:23: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在重庆市组织开展的2016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

据通告,标示产品名称为“品琪®无瑕美肌组合”的1批次样品检出地塞米松、氯倍他索丙酸酯,标示产品名称为“品琪®深彻修护组合”的1批次样品检出地塞米松,标示产品名称为“香缇诗七色玫瑰自美肌底液”的1批次样品检出倍氯米松双丙酸酯,标示产品名称为“神农故事祛痘精华液”的1批次样品检出甲硝唑、氧氟沙星。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应对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立案调查,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来源,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生产地所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供货商在本市范围内的还应同时通报供货商所在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或两江新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查处结果于2016年12月1日前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各区县经营上述非法产品的商业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地下架封存情况,由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两江新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2月1日前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同时,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非法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重庆市2016年化妆品监督抽检4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第一批)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地址

被采样单位名称

被采样单位地址

包装规格

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

标称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文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规定

备注

1

品琪®无瑕美肌组合

广州碧润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圴禾街石马村三社嘉禾变电站侧

潼南县彭莉美容会所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正兴街二支路19

40ml1ml3ml30g20g

2015-4-28

GD.FDA2010)卫妆准字29-XK-3338

地塞米松、氯倍他索丙酸酯

地塞米松:16.79μg/g(金肌修护精华液)9.75μg/g(靓颜焕彩霜);氯倍他索丙酸酯:0.86μg/g(无瑕精华霜)

不得检出

2

品琪®深彻修护组合

广州碧润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圴禾街石马村三社嘉禾变电站侧

潼南县彭莉美容会所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正兴街二支路19

2ml/瓶、1.5ml/瓶、3ml/瓶、10ml/

2015-4-25

GD.FDA2010)卫妆准字29-XK-3338

地塞米松

11.36μg/g(玻尿酸原液)

不得检出

3

香缇诗七色玫瑰自美肌底液

委托方:广州市以晨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广州铭烨堂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秀盛路131号二层

贺开惠(个体工商户)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西园路24-5

40ml

C1631900228

(2014)卫妆准字29-XK-3907

倍氯米松双丙酸酯

9μg/g

不得检出

4

神农故事祛痘精华液

广州市丰韵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鹤边鹤泰路坡头顺西1

渝中区旭鑫化妆品经营部

重庆市渝中区西来寺8号西南图书大厦6-12#

30ml

1508288

(2001)卫妆准字29-XK-2617

甲硝唑、氧氟沙星

甲硝唑:8.7mg/g;氧氟沙星:29mg/g

不得检出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