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9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7类15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4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宝鸡啊旗香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8日生产的啊旗香牌(60g/袋)绿豆糕脱氢乙酸、防腐剂比例之和超标;蒲城龙晟油脂有限公司2016年4月15日生产的龙邦牌(5L/桶)压榨菜籽油检出溶剂残留;西安浐灞生态区万祥调味食品厂2016年1月1日生产的潘家香牌(30g/袋)生姜粉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
脱氢乙酸是用于防腐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超标可能是使用中超限量使用,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
溶剂残留是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重要质量指标,压榨油中检出溶剂残留,表明产品中可能掺杂有浸出油。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过程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在食品中不得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宝鸡、渭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宝鸡、咸阳、渭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10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
3批次不合格食品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1 | 宝鸡啊旗香食品有限公司 | 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张谢村 | 宝鸡啊旗香食品有限公司 | 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张谢村 | 绿豆糕 | 60g/袋 | 啊旗香 | 2016-05-08/批号:2016/05/08* | 脱氢乙酸‖0.68g/kg‖≤0.5g/kg; | 糕点 |
|
2 | 蒲城龙晟油脂有限公司 | 渭南市蒲城县荆姚工业园 | 蒲城龙晟油脂有限公司 | 渭南市蒲城县荆姚镇唐村 | 压榨菜籽油 | 5L/桶 | 龙邦 | 2016-04-15 | 溶剂残留量‖13.5mg/kg‖不得检出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
3 | 西安浐灞生态区万祥调味食品厂 | 西安市浐灞区周家坡 | 长武新都会商贸有限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城区新都会小区10号楼501室 | 生姜粉 | 30g/袋 | 潘家香 | 2016-01-01 /20160101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7g/kg‖不得使用 | 调味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