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近日,湖北省工商局公布2015年第四季度流通领域建材商品质量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建材商品主要包括防盗门、坐便器、沐浴花洒、涂料、管材、板材、电线电缆、床头柜等品种,受检主体为建材家具市场、品牌专营店和建材商铺。
不合格产品主要有武汉霞光建材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霞光“牌超白内墙乳胶漆,规格型号为XG3000 白色 20kg/桶,不合格项目为耐洗刷性;武汉市美佳美漆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美佳美”牌高级内墙漆,规格型号为15L/桶,不合格项目为对比率、耐洗刷性;昆山樱花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樱花之星“牌特能刷超强遮盖乳胶漆,规格型号为5035 特白 22kg/桶,不合格项目为耐洗刷性。
对这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湖北省工商局已责令受检单位停止销售、依法组织处理。其中,有部分不合格商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可能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见附件中带“*”标记),我局已将不合格商品信息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质监部门。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二十二条“实施抽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且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名单后,辖区内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的规定,请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营者见此公告后,立即停止销售与附件中所列带“*”标记商品同一商标(未标注商标的,标称同一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并采取警示等措施。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各地工商部门自上述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后,发现辖区经营者销售与附件中带“*”标记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商品,应依法查处。
湖北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建材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货比三家。购买前,多考察建材商品的质量和口碑,选择信誉好、产品质量工艺高的品牌和商品,要从价格、质量、环保等级、款式等多方面综合考量,谨防“傍名牌”商品。
(二)查看标识。购买时,注意查验商品包装标识、合格证、检验报告、环保标志或安全健康认证标志等,购买涂料时,最好选择有中国环境标志的“十环”图标,切勿轻信“抗甲醛”宣传。(三)签订合同。确定购买品种后,要注意与销售者签订规范的销售合同或服务协议,载明商品型号、品牌、材质、服务内容等有关信息,对卖场促销员口头承诺的内容,应在合同条款上或补充协议上明确明。
(四)索要凭证。要注意索要和保留好购物凭证、票据,为日后维权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