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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4组消防器材商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2016-04-01 16:10: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委托长春市工商局对标称泰州、扬州、高邮等市企业生产销售的消防器材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取消防器材13组,其中4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0.76%。(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测试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本次抽查检验依据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6246-2011《消防水带》、GB 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3445-2005《室内消火栓》、GB8181-2005《消防水枪》标准的要求共抽取消防器材13组。其中,标称泰州市三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沱雨”有衬里消防水带(规格8-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塑料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年10月3日)、标称扬州市宝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琼花”有衬里消防水带(规格8-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塑料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年9月)、标称福建水力消防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力消防”有衬里消防水带(规格8-65-25-涤纶纱/涤纶长丝-塑料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年6月22日)等3组样品被检出耐磨性能项目不合格。水带在使用过程中会被拖拽、碾压等,耐磨性能不合格,水带在使用过程中更容易出现磨损,导致漏水、破裂等问题。

   另外,标称高邮市国泰消防设备厂生产的“国泰”室内消火栓(规格SN65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年8月4日)1组样品被检出固定接口项目不合格。固定接口(强度)、密封性能、强度如果不合格,直接影响整个消防系统的使用。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吉林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林省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名单  

样品名称

被抽检人

标称生产厂家

标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有衬里消防水带

长春市二道区闽兴消防器材经销处

泰州市三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沱雨

8-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塑料

2014103

耐磨性能

有衬里消防水带

长春市二道区大陆兴消防器材经销处

扬州市宝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琼花

8-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塑料

20159

耐磨性能

室内消火栓

长春市二道区大陆兴消防器材经销处

高邮市国泰消防设备厂

国泰

SN65

201584

固定接口

有衬里消防水带

二道区新水力消防器材经销处

福建水力消防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水力消防

8-65-25-涤纶纱/涤纶长丝-塑料

2015622

耐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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