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获悉,在2015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该局对北京市市场上销售的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44种商品存在问题,标称“北京瑞玉朝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北京翔龙水晶珠宝行”的首饰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