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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6款太阳镜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

2016-03-17 17:28: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夏天要来了,选太阳镜的朋友们注意了,据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16日发布的2015年流通领域眼镜商品消费提示,有6款太阳镜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

   2015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眼镜商品(包括定配眼镜、太阳镜及眼镜架)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4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65款样品,经检验6款太阳镜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9.2%。不合格项目涉及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防紫外性能、抗冲击性能、交通讯号透射比、色极限、标志等。

   不合格样品包括:标称临海市卢泰眼镜厂生产的豹龙牌太阳镜(规格型号14763□13-133)、标称台州市椒江中亚眼镜厂生产的雷友斯登牌太阳镜(规格型号251961□14-143)、标称江苏华天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赫吉斯牌太阳镜(规格型号S-9901)、标称广州市蓝图眼镜生产的太阳镜(规格型号A1003)、标称广州市王潮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尔莱斯牌太阳镜(规格型号8009)、标称深圳市明雅泰眼镜制造厂生产的百丽牌太阳镜(规格型号BL1116COL、01)。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商标、相同规格(型号)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消费提示

    选购眼镜商品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根据实际需求选购产品,避免因误用影响人身安全健康。

   (二)选购包装完好,标志完整的产品,确认厂名、厂址、型号、规格等信息,定配眼镜应认真与自己的处方进行对比,太阳镜与眼镜架应确认相关性能是否满足需求。

   (三)在一般情况下,注意检查产品里外表面的状态,避免选用有裂纹、碰伤、划痕、凹陷、凸出、形状不规整的产品。

   (四)优先选择知名企业或知名产品。大企业相对来说,普遍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质量相对稳定、性能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

   另外,请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不要购买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

   

 

广州市工商局 2015眼镜 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

序号商品名称标称生产单位标称商标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总判定备注
1豹龙太阳镜临海市卢泰眼镜厂豹龙牌147 63□13-133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防紫外性能、抗冲击性能监督总体不合格 
2太阳镜台州市椒江中亚眼镜厂雷友斯登牌2519 61□14-143交通讯号透射比监督总体不合格 
3太阳镜江苏华天通科技有限公司赫吉斯牌S-9901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标志监督总体不合格 
4太阳镜广州市蓝图眼镜------A1003光透射比、抗冲击性能、标志监督总体不合格 
5太阳镜广州市王潮眼镜有限公司雅尔莱斯牌8009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标志、光透射比监督总体不合格 
6太阳镜深圳市明雅泰眼镜制造厂百丽牌BL1116COL、01抗冲击性能监督总体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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