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聊城26家医院、药店检出不合格药品(名单)

2016-02-26 17:32:01 齐鲁网

    齐鲁网聊城2月24日讯(记者 左新新郝诗韵)近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官网获悉,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2015年下半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范围内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了药品质量抽验。其中,聊城市中心医院、聊城市脑科医院、冠县人民医院、莘县人民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和药店被检验出不合格药品。

   记者了解到,2015年8月中旬至12月底,全省共完成流通使用环节评价性抽验909批,合格905批,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4批;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行组织开展重点监督抽验5532批,问题发现率较高。最终核查确认了436批次不合格药品,包括中药饮片420批,其它药品16批。

   据省食药监局公开的材料显示,聊城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临清第一店的龟甲胶,冠县人民医院的胃炎合剂,聊城市中心医院的制草乌,聊城普恩医院的清半夏,莘县人民医院的大青叶,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的白鲜皮,阳谷县医药有限公司的龙齿,聊城五洲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二连锁店的翻白草,高唐县人民医院的制何首乌,高唐县鱼丘湖街道办事处大杨村卫生室的车前子等26家医疗机构和药店的部分药品存在不合格情况。

   据了解,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

    附: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