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陀政务网获悉,2016年1月21日至2月20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的8大类、共157批次抽检的各类食品样品检验报告,其中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总体发现样品不合格率为0.64%。对于抽检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查找原因,针对性开展整改。
其中,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煎炸用植物油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羰基价、极性组分指标等3个指标。
序号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
1 | 煎炸油 | 散装称重 | ||||
2 | 煎炸油 | 散装称重 | ||||
3 | 煎炸油 | 散装称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