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5期)》,公布132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调味品、焙烤食品、饮料、豆类及其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水果及其制品等7大类,不合格11批次。
其中,焙烤食品有5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香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花馍、山西新百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香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排味和玉米味两个批次极品馍片中过氧化值超标;山西田森农副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堡胚小球(面包)中大肠菌群超标;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文水晋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贤饼(晋式月饼)中过氧化值和霉菌计数超标。
豆类及其制品有3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山西新百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豆腐干、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太原市金大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内酯豆腐和千层香干(豆制品)中大肠菌群超标。
粮食及粮食制品有3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山西大麻大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四川省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粉皮、太原市小店区仁和恩来顺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合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丝、太原市重庆孔亮火锅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曙光粉条厂生产的粉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