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加强济南市流通领域冬季服装质量监管,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5年4季度,济南市工商局委托山东省纤维检验局,随机对包括济南市贵和、大润发、华联、银座及个体工商户在内的33户商业经营主体经销的冬季服装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重点检测了流通领域经销的冬季服装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光色牢度、汗复合色牢度、接缝性能等国家强制性执行标准项目是否合格。经检验,判定6个批次的冬季服装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涉及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耐碱汗渍色牢度、纰裂、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5家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此外,市工商局已在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在提醒消费者的同时,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各级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对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我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市局也已通过《通报函》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济南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服装商品要注意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选购时应注意查看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号型、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技术类别等,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二是打开包装后应闻闻是否有异味或者刺激性气味,若有异味,表明可能残留某些超标化学物质,选购时需谨慎。三是建议消费者购买贴身穿着服装,最好优先选择购买纯棉等透气性好的,面料应以浅色、手感柔软为宜,买回去后最好先洗一下再使用。四是选购时应查看服装的主要表面部位和缝接部位应无明显织疵。可以在接缝处用手拉一下,缝口应没有“滑移”现象;扣子和装饰性的小物件应缝制坚固;印花部位不能有可掉落粉末和颗粒,绣花或手工缝制装饰物不允许有闪光片、颗粒状珠子、可触及锐利边缘或尖端等。五是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抽查检验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商品名称 | 被抽检单位 | 标称商标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 | |||
120168/86A | 纤维含量、耐碱汗渍色牢度 | ||||||
纤维含量 | |||||||
纤维含量 | |||||||
175/100XXL | 纤维含量 | ||||||
XL180/100A | 纤维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