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元旦、春节期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情况,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小家电的违法经营行为,河南省工商局对郑州、开封、洛阳等3个地市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营店销售的小家电类商品开展了抽查检验工作,抽查结果显示,7批次小家电类商品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河南省工商局已责成当地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河南省工商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电暖器、加湿器等小家电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去正规商场购买。因市场上产品品样式繁多,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有相关认证标示的产品,查看产品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
2、使用前先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通电前把握注意事项,先学会使用方法,再通电测试检查性能是否良好,是否有异味、漏电等现象。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做到通电时不长时间离人,一旦发生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销售商协商解决。
3、按说明书的要求在相应的环境下使用产品。带接地端子的产品应注意接在带有接地端子的电源插座上。可保持适当距离并减少接触时间,从面降低可能的电磁辐射,电磁辐射超标的产品可能引起周围电器装置、电器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干扰信息技术设备或其他电子产品的正常工作,还会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4、在选购产品时。应选择带有3C认证标志的,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检合格的商品。无3C认证的产品,可选择具有CQC等其他产品质量认证的商品。
5、保留好购物凭证、发票以便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有涉嫌安全质量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应尽快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