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莱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一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肉及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茶叶、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面、糕点、坚果炒货、面制品、膨化食品、水产干制品、糖果制品和饮料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6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产品158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合格率95.76%。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采取措施,进行了控制和追踪,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记录不良记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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