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发布2016年电热暖手器产品质量风险预警,问题产品检出率为65%
电热暖手器俗称“暖手宝、电暖宝”等,主要有硬壳暖手器、柔性暖手器和USB充电式暖手器三种,硬壳暖手器(固体集热缓慢释放型)即通过发热丝加热玻璃棉,在器具内吸热保温最后将热量缓慢释放出来;柔性暖手器(容器内加液体升温型)通过加热液体,液体吸收热量后慢慢释放起到保温作用;USB充电式暖手器,通过采用对器具中锂电池充电,再通过电池对发热体供电,将电能转换为热能。
为评估电热暖手器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电热暖手器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品从贵州省的商场、大中型超市和电商采集。本次风险监测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GB4706.99-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监测项目包括产品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等。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40批次样品,经检验,26批次电热暖手器不符合要求。其中22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不符合要求,12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要求,19批次产品结构不符合要求,20批次产品元件不符合要求,22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要求,1批次产品机械强度不符合要求,1批次产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符合要求。
据介绍,标志和说明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商品标识铭牌上无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无额定输入电压、电流、频率等信息,以及使用说明书上的内容缺失标准要求的警告用语、产品使用方法等。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正偏差和负偏差,正偏差即产品功率大于标称额定功率,在使用过程中费电,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负偏差即产品功率小于额定功率,影响电热暖手器的使用效果。结构不合格主要表现为采用国家已禁止使用的安全隐患较大的电极式加热结构。元件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温控装置不工作,无的过温保护功能,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易出现压力过高而导致破裂、爆炸。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线体横截面积偏小,工作中发热量大,造成电线的绝缘性能下降,容易引发电气火灾事故。机械强度不合格产品在加热或使用过程中易出现破裂、爆炸。在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露电流过大且电气强度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即会引发人体触电等危害。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消费提示
1.选购时,应该去正规商场,选择有合格证明,铭牌标识齐全,有检测报告的电热暖手器。
2.柔性暖手器在购买时,应检查其充电状态下的情况,若袋身明显胀起像气球,袋身温度烫手,说明暖手器内温控器和气压保护装置有问题,则不要选购。
3.不要选购采用电极式加热液体的柔性暖手器,该类产品属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电极直接和液体接触,一旦液体外泄易造成触电烫伤事故。选购柔性暖手器时摸一下袋体,袋体内只有两极,无发热线和电热管,一般就是电极式柔性暖手器。
4.过低售价的电热暖手器,由于制造成本的原因质量难以保证,易引发烫伤、触电和火灾事故,建议售价在20元以下的不宜购买。
5.充电时,为了安全,应保持电热暖手器插座干燥,先插电热暖手器插头,再插电源插头进行充电。充电结束后,应先拔下电源插头,再取下电热暖手器插头。
6.通电状态下,人最好不要离开现场,并应注意观察指示灯,指示灯熄灭表示充电储热完毕,即可拔下电源插头。也不要同时使用暖手器取暖,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严禁摔打、坐压、锐器划刺,以免造成烫伤、触电。
7.柔性暖手器不用时应防止重压,妥善保存,袋内的液体不可倒出,否则再次充电将会发生危险。若发现柔性暖手器内液体泄漏,应立即停止使用。
8.硬壳暖手器充电时要将其放置在耐热的物体上,严禁放在床上充电,避免引起棉被、床单等易燃物品的燃烧。
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