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5>>

甘肃省食药监局:6批次豆及豆制品不合格

2016-01-04 22:14: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通告称,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51批次豆及豆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合格的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南平市延平区乐奇豆制品厂生产的腐竹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标称嘉峪关京辉豆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豆皮、豆干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临夏州福源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豆皮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金昌白玉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皮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沧州市华海顺达粮油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腐竹标签不合格。

   据介绍,长期食用二氧化硫含量超高的食品具有很多危害:二氧化硫随着食品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但超量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其毒性主要表现为经职业接触和过量进食所引起的急慢性危害。而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食品标签标注不合格虽然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标称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嘉峪关、张掖、武威、金昌、临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被抽样单位和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3月10日前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豆及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6年第1期).xls

    2. 豆及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16年第1期).xls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