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5>>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23批次仿真饰品产品不合格

2016-01-01 05:25: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2015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仿真饰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1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59批次产品,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产品23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28480-201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仿真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SZ-079-2015),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仿真类耳饰、项饰、手饰的镍释放量、有害元素溶出量、总镉、总铅、总汞、总砷和六价铬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涉及总铅、总镉。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有研究表明,饰品在佩戴过程中,产品中的有害重金属会随汗液溶出,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科学研究表明,摄入过量的铅会导致人体贫血,对生长发育期的儿童健康危害尤为严重,如可能导致多动、听觉障碍、智力下降等;镉毒进入人体后极难排泄,会储存在人的肾脏皮质、肝、胰、肾上腺等器官中,干扰肾及生殖功能。镉也会取代骨胳中的钙,使骨胳严重软化,骨头寸断、造成疼痛,氯化镉与硫化镉都是医学界证实的致癌物。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予以处理。并提醒消费者选购时应查看产品标识是否完整,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等内容。

 

附件

2015年深圳市仿真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名单

序号

受检单位名称

样品名称

文字商标

型号规格等级

(标称)生产单位名称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1

深圳市宝安西乡兴旺百货店

水钻手链

——

——

——

——

总铅

2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翔云饰品店

锁骨链

——

——

——

——

总铅

3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翔云饰品店

耳环

——

——

——

——

总铅

4

深圳市金鹏百货连锁有限公司

珍珠戒指

——

——

——

——

总铅

5

深圳市合万盛实业有限公司万盛百货大浪中心店

心形珍珠耳钉

——

——

——

——

总镉

6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美爆饰品店

蝶语恋吊坠耳钩

——

——

——

——

总铅

7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美爆饰品店

珠花搭档耳饰

——

——

——

——

总铅

8

深圳市合万盛实业有限公司万盛百货大浪中心店

公仔耳钉

——

——

——

——

总铅、总镉

9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美爆饰品店

爱字母吊坠钻石耳钉

——

——

——

——

总铅

10

深圳市合万盛实业有限公司万盛百货大浪中心店

方形珍珠耳钉

——

——

——

——

总镉

11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美爆饰品店

宫廷系闪耀耳坠

——

——

——

——

总铅、总镉

12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美爆饰品店

众心拱月耳饰

——

——

——

——

总铅、总镉

13

深圳市合万盛实业有限公司万盛百货大浪中心店

圆形珍珠耳钉

——

——

——

——

总镉

14

深圳市罗湖区百利利饰品商店

泊米诗彩钻耳环

——

——

——

——

总铅

15

深圳市罗湖区百利利饰品商店

泊米诗红珠耳环

——

——

——

——

总铅

16

深圳市罗湖区百利利饰品商店

泊米诗水钻尔环

——

——

——

——

总铅

17

深圳市多彩城贸易有限公司

仿真耳环(珍珠)

——

——

——

——

总镉

18

深圳市南山区王妮路服装店

手链

卓雅妮

30900062

——

——

总铅

19

深圳市南山区兴兴快乐饰品店

潮流风耳环

花之钻

一等品

义乌花之钻饰品厂

——

总镉

20

深圳市多彩城贸易有限公司

仿真耳钉

——

——

——

——

总镉

21

深圳市坪山新区文轩饰品店

M光圈耳环

——

——

——

——

总铅

22

深圳市广富百货有限公司

玲珑独宠耳饰1*6

——

41140303

——

——

总铅

23

深圳市广富百货有限公司

韩系四叶草手链1*6

——

43150615

——

——

总铅、总镉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