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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专柜买衣服未取货遭遇店家撤柜 2万多退款一波三折

2014-10-18 00:51:31东南网


    位于台江一广场百货内的弗卡女装专柜即将撤柜

    东南网10月15日讯(本网记者 陈薪宇)买衣服付款后商家没按约定给货,又因专柜即将在百货撤柜,2万多货款却遭遇退款难题。近日,福州市民林女士在台江某百货商场弗卡女装专柜消费时就碰到了这样的闹心事。

    投诉:未到取货日期店家却撤柜 无人通知消费者

    15日中午,市民刘先生拨打本网爆料热线称,位于台江一广场百货内的弗卡女装专柜即将撤柜,有消费者购买了衣服没拿到货,在要求退款。记者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在弗卡女装专柜,记者看到柜台前放置了一些打包好的衣服。导购员陈女士告诉记者,上周日接到店主通知称该店要结束营业,店内的衣服都在拍卖,要按百货要求完成撤柜清理。

    正在现场协商退款的林女士告诉记者,她是5月27日在该专柜购买了46件衣服,总价20936元,付款后约定10月30日交货。“我是这家店老顾客,5月时,专柜导购员刘小姐打电话告诉我有团购优惠活动,并承诺说如果没喜欢的款式也可以先付款,等秋装到货后再挑。我觉得活动挺优惠的,除了自己买了两件,还和公司员工商量大家一起团购,可以统一买了当工作服,就先由我付了钱。”林女士说。

    为了消费有保障,林女士还让导购员刘小姐在收据背面写上未取货的说明。“但没想到货还没拿到,专柜就要撤了。”林女士有些激动地说,“专柜也没有人打电话通知我们来拿货或者退款,还是我自己打来电话问了才知道。”

    林女士表示,她之前买的两件衣服拿到货后有质量问题,其他没拿到货的44件衣服没货也要退款,“昨晚我就想来退款,但由于专柜负责人在外地,之前的导购员也辞职了,没有得到回复。”

    针对未通知消费者前来退款一事,陈女士表示,之前的导购员已辞职,自己上班不久并不太了解之前订单情况。

    波折:商家同意退款 百货要求提供证明

    记者随后联系到弗卡女装专柜负责人王先生,他告诉记者,专柜的租约在8月31日到期,但此前他并未接到百货方面的撤场通知,甚至在8月底,他还收到百货方面发来的续租合同。在他将合同寄回公司盖章走流程的时候,却于10月13日接到撤柜函。

    王先生表示,如果百货方面要求撤场,应该提前15天出示公函告知自己,并将此前账务结算清楚,“我们自8月以来货款都在百货处未结算,现在临时要求撤柜,来不及通知消费者。消费者如果要求退款我们都会同意。”

    虽然商家同意全额退款给消费者,但由于百货尚未将货款结算给商家,消费者要持消费票据去百货退款。林女士原以为,商家同意后便可顺利退款,但事情却一波三折。

    根据该百货退货流程,两件存在质量问题的衣服可根据消费凭证退款,但问题出在了林女士未取货的44件衣服上。该百货公司楼层经理介绍说,按照规定,退款需要同时退货,如果是没有付款超过一定日期未取货的,商家需要和百货报备,但目前百货并未接到此类信息,无法立即给林女士办理退款。

    “弗卡专柜即将撤柜,而林女士的消费日期较早,涉及数量及款项较多。这样情况较为特殊,需要有书面证明,按照公司内部流程上报审批。”该工作人员说。

    随后,台江区工商局介入此事,经过协商,百货同意如果商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证明消费者未取货并同意全额退款的证明,走流程审批后可为消费者办理退款,具体情况将在一周内回复工商局及消费者。

    据了解,弗卡专柜相关工作人员已于当晚将相关材料交由百货方面。截止记者今晚发稿时,具体退款事宜,消费者和百货方面正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提醒:消费者应谨慎消费

    记者现场发现,除了林小姐外,还有一些市民也遇到了相同情况。通过团购优惠活动,江女士8月在弗卡女装专柜购买了数十件总价8000余元的衣服,也还未取货。她从朋友处得知专柜将撤柜的消息,委托母亲来退款。记者了解到,当日已陆续有十余名消费者曾到专柜询问退款事宜。

    台江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该提高法律意识,谨慎消费。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和商家签订协议,对于交货时间以及逾期未交货如何退款等进行明确说明,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消费者在专柜购买数量较大,金额较多,遇到此类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协商,协商无果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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