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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多家药店因卖假冒医用口罩被罚
2020-02-14 10:28:5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李云峰)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涉嫌经营未依法注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系列案件,共立案8起,查扣未依法注册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8960只,拟对违法者没收非法产品及违法所得,处罚款共计80万元。

邢台市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连续接到多起群众投诉举报,反映购买的标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外观简陋,疑似有质量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群众举报的口罩产品外包装标示生产厂家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口罩,规格为20只/包,从外观上看很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需依法注册,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备案,但当事人不能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口罩予以扣押。

同时,南宫、临西、宁晋、威县、巨鹿等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涉嫌假冒飘安牌口罩线索。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及邢台市公安局食药安保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赶赴河南省长垣市,请求长垣市市场监管局和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协查。经鉴定,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生产过一次性使用口罩;其产品包装规格有单只和10只,未生产过其他包装规格。据此,邢台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飘安牌口罩均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2月4日,专案组通报核查结果,要求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办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加快办理中。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