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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通过质量强市活动促进质量大格局雏形显现
2014-11-27 08:34: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实现由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

——广东佛山市通过质量强市活动促进质量大格局雏形显现

   广东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右一)在佛山市质监局局长梁志光(左二)陪同下参观检查广东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样品车间

稽查人员查处违规存放气瓶现场

    □ 本报记者 沈  洪

   在品牌战略的引领下,佛山市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数354个,占全省的21.6%,位居全省各市之首。

   在标准化战略的推动下,由佛山市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达640多项,落户该市的国家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SC/WG)秘书处数量已达29个,不仅掌握产业游戏规则的话语权,而且将成为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头羊。

   佛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的质量强市活动中,把质量振兴作为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推动力,将质量工作融入改革发展大局,着力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诚信拉动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助推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从市到区

    党政领导重视质量

    去年以来,佛山市主要党政领导带头抓质量引起社会赞誉。

   从“质量是产品的生命永不过时”到“质监工作对全市产业升级有很大推动作用;从“质量推动全市转方式、调结构,增加更多正能量”到“质监部门要争当产业转型升级主力军”等批示,这是广东省佛山市党政主要领导对该市质监局工作10次批示的主要内容。

   一年10次对质量工作批示,对佛山市质监系统来说从未有过,而且就全省地级市来说也未曾有过。这充分表明,佛山市的党政领导热衷质量、关注质量、熟悉质量。

   建立完善“三项机制”,全面推动质量强市活动。一是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在质量强市活动的具体工作中,市、区两级政府均明确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亲自部署、主动协调,并结合制定质量强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质量强市领导机制。二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佛山市政府先后3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强市工作,明确了以产品、服务、环境和工程质量为核心的质量工作目标,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统筹开展质量强市工作,有关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社会各界群策群力推进质量提升工作的格局初步形成。三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明确由市质监局会同市监察局组织成立质量强市工作督查小组,制定质量强市工作督查方案,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

   “经济强市必须是质量强市,是实现佛山从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的重要途径。”这是佛山市历届党政领导对质量工作的认识。

   自佛山市委、市政府从当地产业发展及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以质量强市促使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思路后,近年来,佛山市委、市政府对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的支持,无论在组织实施、政策措施还是经费保障力度上,均位居全省首位。从前些年开展的质量兴市到现在的质量强市,该市层层建立了组织领导架构、协调机制、督察考核机制,大质量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在组织保障机制上,强化责任考核。参照省对市的考核模式,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区、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中涉及质量指标的内容,加强对各区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质量工作考核。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逐级落实责任。

   在政策和经费保障上,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用于名牌奖励的资金已经超过两亿元;用于奖励和资助标准化骨干单位的标准化专项经费近6000万元。这些政策措施,极大地支持了当地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为实现速度、质量、效益三者统一提供了有效保障。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如果把质量工作比喻成一列高速行驶的火车,那么为这列火车提供动力的车头,就是各级地方政府。佛山市在质量工作上取得不俗的成绩,正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从当地产业发展及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抓质量,实实在在发挥“车头”作用带出来的。

   在全市,质量强市、强区活动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抓质量工作的力度空前加大,措施空前有力,氛围空前浓厚。

    用“发现率”

    围堵不合格产品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目的是什么?当然应该是查找和发现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自2012年5月以来,佛山市质监局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状况公告中,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以下简称“发现率”)取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以下简称合格率)的表述方式后,该局将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放在查找产品质量问题上,此举不仅放下了因查找问题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低而遭社会指责监管不到位的思想包袱,而且从查找问题入手,使质量监督方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倒逼了质量监管有效性的提升。

   为改变合格率表述带来的困扰,佛山市质监局按照省局“发现率”的监管理念,把监督抽查的目的调整为查找行业和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上,在实施层面提倡敢于查找、善于查找质量问题,不仅使质监部门更加主动、充分、有效地发挥监督抽查的作用,而且促进了监督抽查工作的“三个转变”。

   从全覆盖监督抽查向重点行业、产品监督抽查转变,提高了监督抽查的针对性。以往监督抽查为了使抽查合格率指标更接近产品合格率,监督抽查产品时一般要求批次数量要大,覆盖企业产品范围要广,从而成为一种普遍抽查,没有突出重点,背离了监督抽查的本意。为此,佛山市质监局在制定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时,改变以往的做法,侧重于抽查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安全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在制定计划中确定抽查产品、企业范围、检验项目,更有针对性地去查找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行业。同时,加大对工商等部门移交的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抽查力度;对“发现率”低且质量稳定的产品适当降低监督抽查频次,使监督抽查的针对性更强,实现了行政资源效益最大化。

   2011年,佛山市质监局对辖区内71家电风扇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合格率为84%。将“发现率”作为新的监督抽查理念后,该局确定了27家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将检查项目主要集中在耐热耐燃和带电部件防护等安全指标,结果“发现率”为42%。这正是监管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使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区域内的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不再以经济利益为由掖着藏着,而是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从全行业普遍监督抽查向发现区域性质量问题和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转变,提高了监督抽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往选取监督抽查对象,主要是将每个行业的绝大部分企业均列入监督抽查对象,无论是名优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无论是抽查的产品还是检验的项目均没有重点,只是通过简单的合格率来确定行业的质量状况。为此,该局在选取监督抽查对象时,从查找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入手,对抽取样品及抽样方法进行改变,及时发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隐患,强化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现了“发现率”越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就越大的效果。

   该局根据辖区内42家胶粘剂生产企业使用的生产原料大多是苯、甲苯、二甲苯、卤代烃等有毒物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发现率”为48.4%。这种胶粘剂将严重影响制鞋和箱包生产企业工人的身体健康。该局根据抽查结果发出了质量安全预警的通知,地方党委、政府同时进行整治和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这正是通过合格率向“发现率”这一理念的变化,提高了地方政府及质监部门查找产品质量问题的主动性。

   转变检验检测方式,提高了监督抽查经费的使用效率。以前的监督抽查以全项目覆盖、全项目检验为主。现在制订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时,最大限度地发现不合格产品为导向,通过对产品、行业的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科学确定产品检验项目。在对产品进行检验时,一旦发现有关键项目不合格,便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则剩余项目可不在监督抽查中再予以检验,而由“后处理”环节监督企业全面自查。

   “三个转变”使整个监督抽查的工作周期大幅缩短、人力物力及经费支出同比减少;监管力量更加集中,监管范围更加精确,确保了有限的行政资源用在了刀刃上。今年前三季度通过抽查已发现379批次不合格产品,阻止了2993.6万元的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完善质量监督机制

    确保质量安全

   自开展质量强市以来,佛山市为创新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大质量”工作模式,在建设质量强市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质量强市是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必须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要围绕当前经济转型升级和“质量建设惠民”的工作大局,加快建立规范高效、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推进质量工作成为提升佛山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和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重要途径。

   为此,佛山市在开展质量强市活动中,把引导企业、群众、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参与到大质量工作中来放在突出位置,以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切入点,从而形成全市齐心合力的工作格局。

   一是通过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承担首负责任,质量主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建立全环节责任追溯机制。指导企业健全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二是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设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产业化示范基地,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生产、经营和服务,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落实产品“三包”责任,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落实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共享。落实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一批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利用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进质检、商务、金融、工商等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

   四是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执行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将企业质量信用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促进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五是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管理方式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完善使用管理者首负责任制,加强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形成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安全监管体系。

   佛山市质监局则在质量强市活动中,更加注重以抓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民生为主线,不断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力度。一方面,通过确定重点产品目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预警;另一方面,通过100%落实后处理工作,对严重不合格企业提请公告和吊证措施,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

   一是结合佛山市行业状况,将涉及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消费者关心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产品,并根据产品质量形势逐步完善。通过加大重点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掌握全市重点工业品产品质量状况,为加强质量安全预警、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及实施质量宏观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探索实施质量风险预警工作。通过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控力度,不断完善重点产品国家、省、市及外单位、外系统质量监督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呈现升高趋势的,逐步建立质量统计、质量分析、企业约谈、专项治理等一套质量安全预警机制,提前介入质量问题的处理,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了对区局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

   三是改善后处理工作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程序十分繁琐,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到位都会发生履职责任。为更加直观地呈现和遵守工作程序,对后处理工作实际执行的过程进行细致地总结和梳理,并绘制工作流程图挂墙明示,工作步骤更加清晰明了。

   四是继续推进不合格企业曝光措施。对CCC获证企业出现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发公函建议发证机构暂停或吊销企业CCC证书,勒令企业停产整顿,禁止继续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给违法企业一种持续性、高压态势的监管压力,迫使其要么改善质量,要么退出市场。同时,对监督抽查复查仍不合格企业提请依法向社会予以公告曝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倒逼企业改善产品质量。

   一方面,将通过开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网络系统,建立企业档案,包括记录企业基本信息、获证信息、检查记录、获奖信息等;对企业、行业、区域产品质量进行分析,系统收集各级质监部门抽检的全部信息,可通过系统实现对信息的统计分析,掌握质量状况变化,并对选择监督重点有重要的辅助作用;对监督抽查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每一项监督抽查任务从抽样、检验到后处理各环节落实到位。通过确定重点产品目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预警。

   另一方面,将通过产品质量监督约请谈话,了解企业针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整改的情况和目前的产品质量状况,以及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宣贯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产品标准要求,指出企业存在质量问题的危害,告诫企业引起重视,自觉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持续稳定。通过100%落实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严重不合格企业提请公告和吊证措施,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眼睛”作用,当好政府部门产品质量监管的助手。技术机构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的同时,通过完成定期和委托的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将掌握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分析,为政府监管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质量信息。例如发挥国家陶瓷及水暖卫浴产品质量监督(佛山)检验中心的作用,在国家和省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调查等任务后,对相关检验数据进行分析并提交报告。根据分析的问题,一方面对抽查出现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另一方面积极帮助企业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和实验室规划建设,培训检验人员,使企业能够做好内控质量工作,提高产品质量。

    加强司法部门协作

    促进行刑司法衔接

   两年来,佛山市质监局根据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呈现出隐蔽性高、机动性强等新特点,通过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由事后移送转变为事前介入;由单边作战转变为行政与司法合作;由端窝打点转变为斩链挖伞。佛山市质监局行政执法的“三个转变”,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

   一是强化与公安部门的联合办案机制,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坚持“前期经营,现场移送”原则,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从摸査锁定窝点,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环环按照刑事司法的要求进行取证和布控,与公安一起制定周密的侦察和查处方案,列出查处关键点和难点,从如何进入违法现场,到如何将涉嫌违法行为的对象人赃俱获,做到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进入违法犯罪现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控制重点嫌疑人,大大提高了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效能。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对有价值的线索,限于手段无法扩线经营的,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后,把“有一宗查一宗”变成“查一宗牵一串”,使“利益链”、“保护伞”无处遁形,形成了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二是制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依据《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对有关涉嫌犯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条文进行归纳整理,制作《质监部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类型一览表》,梳理了质监领域17种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明确了移送标准,并通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备案,有利于统一规范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类型,严格移送标准,杜绝有案不移的现象发生。

   三是积极应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简称“两法”衔接平台)。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将追刑案件及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案件信息全部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佛山市质监局全面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的“三个转变”,不仅提升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整体合力,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也有效增强了刑事司法对于制假售假分子的强大震慑力度。

   当前,佛山市经济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打造经济升级版,质量是关键。为促进经济发展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佛山市质监局将以“三个转变”把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一是转变工作观念,建设人民满意质监。更加重视把握好市委、市政府促进发展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举措,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进与培育,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大环境保护的措施;更加重视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质监质监职责,努力提高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加重视将质监工作融入经济观念的主战场中,把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促进促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加强与地方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支持、配合。更加重视经常性地向地方领导汇报工作思路、工作和队伍情况;更加重视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形成质量工作的合力;更加重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任务。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更加重视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更加重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作为、严格落实责任;更加重视严格自律要求,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

   目前,佛山市开展的质量强市活动,已将质量工作融入改革发展大局,正在着力构建政府推动、政策带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诚信拉动的质量工作大格局。《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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