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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再曝产品质量问题

2022-02-22 15:43: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飞利浦因产品质量问题再度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2021年厨卫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显示,抽样自上海新丸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标称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生产的飞利浦电烤炉(规格型号:HD9212 220V~50Hz 1300W)(生产日期/批号:2020年10月15日),被检出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

据悉,这款电烤炉复检仍然不合格。初检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国家通用电子元器件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为了解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销售情况、有无召回等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致电飞利浦,接电话的客服称,会将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核实后回复。截至发稿时,飞利浦并未给出回复。

此前多款产品抽检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飞利浦因产品质量问题已多次被通报。

2021年5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上海市自行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南京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i百联)销售的,标称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飞利浦新安怡单边电动吸乳器(标称型号规格:SCF301)被检出标签标识项目不合格。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清洁卫生电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显示,飞利浦个人护理旗舰店销售的,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飞利浦电吹风(规格型号:BHC117)被检出骚扰功率,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

2020年5月18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1季度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显示,江苏汇银乐虎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飞利浦家用真空卧式吸尘器(规格型号:FC8515)被检出内部布线项目不合格。

因产品质量问题多次收罚单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飞利浦因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还曾多次收罚单。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飞利浦于2021年3月31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原因涉及未标明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飞利浦于2020年12月15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9.093万元,原因涉及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天眼查数据显示,飞利浦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于2020年9月24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17万元,罚款4.3万元。2016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飞利浦曾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4次,涉及违反《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等。此外,该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于2019年7月18日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 加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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