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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一款LED灯抽检不合格 回应竟称检测机构未按照产品说明书判定导致误解

2022-01-06 17:14: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通告称,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及以往抽检发现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期集中执法力量对5家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LED灯具、防爆灯具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有10批次不合格(含1批次防爆灯具)。这其中包括一款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的产品。

LED吸顶灯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据悉,上海福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福国家居专营店销售的标称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FSL”牌LED吸顶灯(规格型号:XD300C-LED18 18W;生产日期2017-Ⅰ),产品标称为不可替换光源,实测产品在不破坏灯具情况下可以替换光源(标准要求为带有不可替换光源的灯具,除非破坏灯具或者其他部件,不可能替换和(或)触及带电部件),与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不符。

消费者在打开灯具光源腔后可能触及带电部件,导致触电危害。

公司回应:其实是检测机构的一种误解

针对上述抽查不合格产品,本网致电佛山照明检测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其实是市场监管部门分配的检测机构对该公司产品有一定的误解。检测机构没有按照该产品的说明书去判定。他解释,产品安装完成后客户还需要再“锁”一次,但是检测机构认为卖的就应该是一个完整产品。“我们的产品质量肯定是合格的,是便于客户安装所以没把灯完整地装起来。”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生产厂商基于客户的角度考虑安装方便等问题,所以产品在出厂的状态下不一定满足国内的3C认证要求。

专家:解释强词夺理 澄而不清

对于佛山照明被抽检出不合格产品和工作人员的解释,几位专家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中国质量新闻网特约专家、中消协原秘书长助理兼消费指导委员会主任王前虎认为,佛山照明的答复实际上反映出该生产厂商的设计理念或者是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国家安全标准。至于“为方便消费者安装”作为理由更是强词夺理。“试想 ,有几个消费者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并且是了解了安装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才使用的?既然认定为不合理设计、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就应该采取积极措施,该召回的召回,该退货的退货,如果因此给消费者带来了人身财产损害,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独立家电分析师张颖则认为,这种回应过于牵强涉嫌狡辩,澄而不清。按照常理,LED灯都是安装后就表示完成,佛山照明称灯具安装后还需要消费者再“锁”一次,这个解释不能成为其产品合格的理由,更不能说是检测机构误解。“佛山照明对于检测机构发现的问题不仅不认真找自身原因、补漏洞,还出现这样的解释,这不是一个大企业应有的行为。”

近年来多次出现产品抽检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近几年来,佛山照明因多款产品抽检不合格被有关部门通报。

2021年7月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灯具及照明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通告称,佛山照明的一款室内照明灯具(LED吸顶灯)(规格/型号:XD350B-LED25 220V~、50Hz、25W)两个项目不合格,分别为结构、防触电保护。


佛山照明官网截图

在2017年和2018年,该公司旗下产品多次被检不合格。原江苏省工商局曾通报2017年第一阶段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佛山照明LED灯、灯具两类中均有不合格产品。在固定式灯具不合格名单中,佛山照明有两款产品抽检不合格。这两款产品分别为“LED-T5无影一体化支架”和“LED吸顶灯”。两款产品的标称商标均为“FSL”,标称生产单位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两款产品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15-Ⅲ”和“2016-Ⅱ”、规格型号分别为“WT5-10-65/111”和“XD300C-LED17”,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骚扰电压-电源端子”和“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在LED灯品类中,佛山照明有两款“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不合格。其标称商标均为“FSL”,标称生产厂家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分别为“2015.Ⅱ”和“2016.Ⅰ”,规格型号分别为“3W E27日光色”和“3W E14白炽灯色”。这两款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为“灯功率”、“功率因数”和“显色指数”。

2017年7月,原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16年流通领域灯具商品消费提示。标称生产单位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FSL”的“9W大爱系列铝扣式面板灯”外部接线、骚扰电压(电源端子)不合格。

2017年3月,原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发布家装建材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佛山照明的两款电子节能灯抽检不合格。两款商品标称商标为“FSL”、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涉及灯功率、初始光效、谐波电流、功率因素。

2017年3月,原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2016年四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结果,佛山照明有两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这两款产品均为“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两款商品标称商标为“FSL佛山照明”、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涉及一般显色指数、灯功率、色品容差。

(责任编辑: 崔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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