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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至3月15日

2024-03-05 11:09:42 财联社

财联社3月4日电,设研院公告,公司原定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因部分工作尚需完善,为确保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基于谨慎考虑,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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