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3日起,江门市实施4项公积金便民惠民新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图源:江门公积金)
据“江门发布”消息,政策一是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认定标准优化后职工家庭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已结清、当地无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标准。职工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该笔贷款,申请贷款时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有成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标准。
政策二是提高全装修新建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2024年2月23日起,职工在江门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一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5万元提高到8万元。两个人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10万元提高到增加16万元。
政策三是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期限将进行调整。竣工时间在20年以上、30年(含)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45%降至35%,竣工时间在30年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50%降至45%;竣工时间在20年以上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贷款年限和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政策四是对持有人才优粤卡的人才实施优惠政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办理退休手续仍在江门市工作的持卡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至解除劳务关系;在江门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江门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在其人才优粤卡有效期内每半年定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在江门市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持卡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适度提高,其中,持有人才优粤卡A卡的,参照江门市一级人才标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5倍;持有人才优粤卡B卡的,参照江门市二级人才标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