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广东>>市场>>

广东省湛江市开展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转人才公寓工作

2024-01-23 16:00: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1月17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转人才公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image.png

(图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知》明确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29日,受理范围是赤坎区、霞山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已开展或计划开展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目标是筹集1000套人才公寓。

《通知》明确筹集目标的具体要求。

一是面积要求。项目配建拟无偿移交给政府使用的保障性住房总面积需达(含)3000㎡以上。配建住房单套面积范围可从“建筑面积不超过60㎡”放宽至“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二房一厅小户型为主,适量配建 100 ㎡左右三房一厅、三房二厅及不超过160㎡三房二厅、四房二厅中大户型”,独院、独栋优先。

二是配套设施。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需配套生活必备的家具家电,配套方案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事项在项目建设单位与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配建合同或协议中约定。若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配建合同或协议的,可申请调整。

三是交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需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无偿移交给政府使用。交付时间早者优于交付时间晚者。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