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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公积金新举措 助力新市民和青年人“来郑留郑”

2024-01-09 15:57: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1月8日,为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结合郑州市实际,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将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助力“来郑留郑”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更好地实现安居。

(图源: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意见》明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跨部门协作,协同联动,在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政策措施时体现出对新市民、青年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

适用对象明确了法定就业年龄段内,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就业创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均应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后,可动态摸清新市民、青年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督促用工单位或引导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将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之中。

《意见》实施后,会有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意见》关于加强权益维护方面提到,新增单位在办理商事登记“一件事”时,即可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新入职员工住房公积金开户。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促使用人单位及早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实施信用激励。有效利用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结果,对守信缴存单位、缴存人给予部门、行业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信用增值和变现能力。

建立灵活缴存机制。根据新市民、青年人就业形态和收入特点,制定与其适应的缴存、使用、退出及转换机制,推进以用促缴。

加大租房支持力度。租赁房屋居住的新市民、青年人将能更好地利用租房提取优惠政策,获得提取方式多样化和提取资金优先支付的服务保障,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好、住得安。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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