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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每套最高给予财政补贴4万元

2024-01-08 14:15: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充房管消息,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南充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包括促进住房消费、帮助企业纾困、优化土地供应、化解市场风险、统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协调发展等5个方面。《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图源:南充房管官微)

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通知》提到,实行购房补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南充市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和车库(车位)的,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在自愿参照政府财政补贴标准对购买人给予优惠的基础上,由政府对购买人按下列标准给予补贴:1.购买商品住房的,对新就业大学生、多孩家庭、现役或退役军人、教师、医生、进城农民等重点群体,每套按照所购商品住房网签合同成交总价的4%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2.购买车库(车位)的,每个按所购车库(车位)网签合同成交总价的15%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7000元。3.各项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

同时,支持换购住房。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于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退税优惠。

加强公积金政策支持。支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减轻购房人还款压力。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按约缴存满6个月,在本市购房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帮助企业纾困方面,支持存量商业用地部分调整为住宅用地。商业用房库存大、商品住宅待售周期短的区域,在符合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条件下,可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已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存量商业用地按程序调整一定比例为住宅用地;将已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存量商住用地按程序调整住宅和商业用地比例,并根据调整比例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价款。经批准由商业用地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的项目,所在的相邻、相近及均质区域内,一定时期内暂停新增同类商业用地供应。

同时,优化住宅用地指标。在城市郊区等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可出让低容积率住宅用地。

统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协调发展方面,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鼓励属地人民政府在实施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时,优先回购库存小户型商品住房、公寓,并直接或经改造后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对近3年内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南就业、创业并落户的,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可享受50%的租金减免。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低效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须变更土地用途,原划拨的土地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出让的土地应收回并以划拨方式供应。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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