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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表扬2023年度长宁区“红色物业示范企业”“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红色物业示范楼宇”和“红色示范业委会”的决定

2023-12-28 16:45:21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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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2023年长宁区深化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要点》指导,持续强化党对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的领导,完善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治理格局,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2023年长宁区开展红色物业和红色业委会创建评选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新一批物业行业标杆和业委会模范典型。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长宁区红色物业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长宁区红色业委会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测评、复审、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对2023年荣获长宁区5家“红色物业示范企业”、10个“红色物业示范小区”、5个“红色物业示范楼宇”和5家“红色示范业委会”进行通报表扬,并对2021年、2022年荣获长宁区“红色物业示范企业”“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和“红色示范业委会”复评结果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本次初评表扬以及通过复评的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以更优异的成绩踏上新的征程。同时希望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向模范标杆看齐,全力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住宅小区高效能治理,全面带动住宅小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附件:

1.2023年度长宁区“红色物业示范企业”、“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红色物业示范楼宇”表扬名单

2.2023年度长宁区“红色示范业委会”表扬名单

3.2023年度长宁区“红色物业示范企业”、“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红色示范业委会”复评通过名单

相关附件

长房管发〔2023〕37 号 附件.docx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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