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预售资金管理,防止预售资金挪作他用,我市已全面实施预售资金监管,所有预售资金(包括定金、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必须交存到监管专户,监管账号可通过预售许可证和官网查询。缴纳房款时,请开发企业和广大购房人将购房资金缴存到指定的监管专户。
温馨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预售资金管理,防止预售资金挪作他用,我市已全面实施预售资金监管,所有预售资金(包括定金、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必须交存到监管专户,监管账号可通过预售许可证和官网查询。缴纳房款时,请开发企业和广大购房人将购房资金缴存到指定的监管专户。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