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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下半年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12-13 09:49:18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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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确保提升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根据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3〕96号)和太原市住建局《太原市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住建函字〔2023〕9号),11月1日至11月25日,市住建局开展了2023年度下半年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情况

本次勘察设计质量检查范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新申请及核发主体施工阶段施工许可证的155个项目,共抽查9个设计项目,涉及设计单位5家;抽查14个勘察项目,涉及勘察单位9家。项目涵盖学校、商业、住宅、综合楼、仓库、食堂、地下车库等类型。

检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文件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重要工程专家论证情况、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晋建质规字〔2023〕4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0〕1237号)等文件要求的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通过专家审查、申诉复核的方式,发现河北拓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四家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涉及安全的非强制性建设标准的问题。

(一)技术问题

1.工程勘察方面

部分项目无勘察纲要、任务委托书,无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图表、无原始记录;基坑工程参数缺失;未进行分层水位量测、未提供近3~5年最高水位、历史最高水位调查资料,抗浮设防水位有关建议和有关抗浮计算参数依据不足;未对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提出存在的风险、设计施工应注意的问题、处理建议等;地质构造中未明确全新活动断裂相关内容;对地基处理及桩基础评价内容不完善等。

2.土建专业方面

建筑、结构专业部分项目存在设计深度不够、引用过期设计规范、未提供结构计算书或计算书存在缺漏项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楼梯间门宽、平台梁下净高不满足规范要求;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单元出入口门厅外墙与上部建筑外墙齐平未采取防护措施;超大玻璃制作安装、节能、通风换气比例均未采取对应措施;屋面1、2道防水做法不满足一级防水的设计要求;疏散门宽度与梯段宽度不匹配;项目所处位置在全新发震断裂带10KM以内,未计入近场效应对设计地震动参数的影响;个别位置构件箍筋直径及加密区间距不满足抗震等级要求;个别独立暗柱、框架柱、梁上柱未满足构造要求等。

3.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方面

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部分项目存在设计深度不够、引用过期设计规范、相关计算书缺失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室内生活废水排水沟与室外生活污水管道连接处未设水封装置;含油脂污水未经除油装置排入室外污水管道;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消火栓系统未做气压实验;屋面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溢流口;个别位置排烟量不满足规范要求;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施工过程中,加热部件敷设区域严禁穿凿、穿孔或进行射钉作业;疏散照明照度不满足要求;应急照明电源引自照明箱;厨房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联动门开启缺失等。

(二)规范性问题

部分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晋建质规字〔2023〕4号)等规定的出图盖章程序执行不够到位。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等签字盖章不规范,部分项目无封皮、目录等资料。部分设计单位存在向建设单位交付设计文件后,未将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或设计单位上传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

河北拓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涉及安全非强制性建设标准问题的四家设计单位,虽未达到通报及处罚标准,但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具体问题对本单位承揽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资料备查。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以2023年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点。

(二)限期做好整改

所有被检查单位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材料报至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变更通知单,尽快落实到位,避免工程返工;对已实施的在建项目,配合建设单位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程实体进行核查,制定相应处置方案,切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已整改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及时上传至“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

(三)提高责任意识

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全面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勘察设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同时,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

(三)加强行业监管

市住建局将加强对我市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要求,做好检查监管工作,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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