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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华漕镇: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给予就业和待业生活补贴

2023-12-08 14:57: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印发《华漕镇关于征地人员就业和待业生活补贴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的通知。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图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意见明确,为了促进华漕镇征地人员充分就业,进一步维护本镇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与和谐,制定了被征地人员就业和待业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补贴人员范围包括华漕镇范围内被征地落实社会保障且处于就业年龄段,并享受完市发放生活补贴的征地人员(在校学生除外)。

发放标准方面,意见提出以下措施:1、对就业人员的就业补贴:本镇户籍的征地人员实现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且月收入低于本市规定的在职职工最低工资的1.5倍(2023年最低工资2690元,月收入1.5倍为4035元),政府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就业补贴。

2、对暂无工作的征地人员:每人每月发放400元生活费补贴。

3、本镇户籍征地人员经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二次推荐后拒绝就业或因个人原因遭用人单位退工、除名的,生活费补贴将按原先的50%进行发放;三次推荐后仍拒绝就业或因个人原因遭用人单位退工、除名的,生活费补贴将停发。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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