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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废止《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023-12-05 17:08: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4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决定(珠府令第148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图源:中国珠海政府)

据了解,《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于2012年颁布实施,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推动闲置土地的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对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省已多次调整闲置土地相关政策,现实中已直接执行自然资源部出台的部门规章《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废止后,珠海市直接适用自然资源部出台的部门规章《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工作。

另外,珠海市将于2024年全面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计划在条例中设置闲置土地专章,对需保留、变通、创新的制度予以明确和授权,再结合实际需要制定规章《珠海经济特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或者配套文件。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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