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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图审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2023-11-29 14:20:37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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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的质量行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全市住建领域勘察设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的通知》(洪建发〔2012〕83号)、《关于加强我市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通知》(洪建发〔2016〕135号)、《关于做好建筑工程防雷设计施工图审查的通知》(洪建发〔2017〕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无障碍设施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洪建发〔2013〕140号)等文件规定及行业监管的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图审情况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在南昌市区域范围内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报送内容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及时按要求报送南昌市辖区范围内施工图审查通过的工程项目数据,具体报送内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和居民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设计、BIM设计、建筑防雷设计、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设计、深基坑工程设计、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等情况。

(二)各施工图专项审查机构

各施工图专项审查机构(即轮值机构)应及时按要求报送专项审查期间的审查数据,具体报送内容包括:建筑防雷设计、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设计、深基坑工程设计的专项论证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勘察设计企业要积极配合施工图审查机构做好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及时将信息报送至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图审情况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报送制度,形成常态化机制,由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派专人专职开展项目审查信息的记录、统计、报送工作。

(二)报送实行月报制,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度审查完成的工程项目信息(按本通知所列附件填写完成好的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邮箱号:ncszjjkcsjk2@163.com),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漏报。待相关数字系统完善后,再通过数字系统报送数据。

(三)我局将对勘察设计及图审报送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各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将采取给予通报、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纳入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双随机动态核查考核名单等方式进行处理,若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

2.报送信息隐瞒不报、故意逃避的;

3.涉及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建筑防雷设计工程等项目未通过专项审查、属超限高层建筑未通过省住建厅审批,就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

联系人:潘佳/邓卫平

联系电话:83883935/83884159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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