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通告。
(图源: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通告显示,凡通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均需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借款人、借款人配偶、辅助还款人以及担保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签署《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或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任一承贷部门贷款窗口签署《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未签署将会影响到正常使用等相关业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贷款职工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的逾期信息将会进入个人征信报告,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判断个人信用情况的依据之一。
对此,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记录,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造成不良征信后果,务必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每月在还款日前将还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借款人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征信收到影响等全部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