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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2023-11-13 10:34:0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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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及火灾事故发生,稳控本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于11月份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自)查安排

限额以上工程由各集团公司及各区住建主管部门于11月5日12时前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检(自)查;11月20日12时前完成第二轮全覆盖检(自)查,报送检查结果要求附工程排名;限额以下工程由街乡镇和各区完成全覆盖检查。

二、检(自)查重点

(一)安全管理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阶段性情况,工作调度、宣传引导、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重大隐患挂账督办情况。二是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十项硬措施”“八项强化措施”落实情况。三是“4.18”重大火灾事故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四是重点对医院、学校及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情况。五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施工许可等资质许可情况。

(二)施工现场安全方面

一是参建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及组织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体验式培训教育情况。三是对危大工程、危险性工作及危险物品“三危”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四是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五是“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与持证上岗情况。六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组织演练情况。七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其他情况。八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九是其他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三)现场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火动焊审批制度、“企安安”报备、视频监控及记录保存情况。二是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管理情况。三是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控情况。四是易燃可燃物品排查清理情况。五是施工现场、生活区大功率电器设备和用气管理情况。六是消防应急预案以及现场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管理、安全防护工作情况。

(四)冬季施工方面

一是冬季施工工期安排情况。二是冬期施工方案情况。三是应急响应情况。四是现场防冻、防滑管理情况。

(五)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方面

一是工程所在的房屋建筑是否为合法建筑,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是否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手续,现场标牌是否内容完整、标识清晰。二是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或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施工作业。三是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上岗,施工现场是否规范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是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五是从事电焊施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吊装、有限空间监护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六是动火作业是否经过审批。七是施工作业区域是否有护栏围挡、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八是占道施工作业是否办理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手续。九是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施工许可证。十是施工现场使用危险物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市禁限目录等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有效消除各类隐患。各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无特殊情况,项目经理、总监(总代)必须在岗值守。

(二)各区住建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态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从严查处。

(三)11月6日、21日16时前,各集团公司分别将第一、二轮自查情况电子版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项目报送至区住建部门。各区住建部门于11月7日、22日16时前,分别将第一、二轮检查情况总结(要求附工程排名情况)及附件的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邮箱为jdzz01@zjw.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全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情况汇总表.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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